玛曲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玛曲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玛曲县档案局的委托办理玛曲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玛发改【2015】第342号)关于玛曲县档案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玛曲县档案馆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如下:新建玛曲县档案馆为地上主体三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37平方米(库房530平方米),其中:新建450平方米(库房210平方米),改造面积为987平方米(库房320平方米)。

  施工地点:玛曲县县委大院内。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甘南地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叁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应职称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省内外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以供参考。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有余额,与开户银行许可证账号一致)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最新检察院告知函(报名资料每家二套,每一页须盖公章)

  三、报名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4、报名时间:2016年7 月18日-2016年7月2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时转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每家肆万元整(¥:40000.00元)

  收款人名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玛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收款人账号:****************21

  六、投诉机构: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监督办公室

  七、投诉电话:****-*******

  八、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戚玉涛:156*****165 094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馆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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