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综合指挥系统招标公告
110综合指挥系统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于1月26日发布的汕头市公安局110综合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项目,由于投标人不足原定数量,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1. 包组号:一。
包组内容:汕头市公安局110综合指挥系统。
2. 用途:公安综合指挥系统。
3. 数量:1套
4. 招标内容:汕头市公安局110综合指挥系统建设,包括6个部分:
1) 指挥系统总集成(三台合一接处警、警用GIS及各辅助软硬件系统等)建设;
2) 警用地图数据采集子系统;
3) 道路卡口车辆智能检测管理子系统;
4) 指挥大厅综合布线、供配电及多媒体指挥会议子系统;
5) 大屏幕图像处理及公共安全子系统;
6) 服务器、存储、网络、平台软件供货安装子系统;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汕头市公安局110综合指挥系统工程由投标人自主研发,“三台合一”接处警指挥系统软件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的开发商做为系统总集成商,其中指挥系统总集成(三台合一接处警、警用GIS及各辅助软硬件系统等)建设必须由总集成商直接建设完成,其它各子系统可根据不同的技术特点和服务要求由总集成商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适分包人(如果必须分包的话,以下称分包人),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由总集成商统一管理各子系统的分包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应用软件开发及系统总集成、设备供货、分系统平台建设、总体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工程验收、工程售后服务等的全过程。主要系统和主要设备必须经监理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施工设计、供货、实施、调试、测试、初验、培训、试运行、验收、割接及相关文档起草和管理等工作。
二、系统总集成和各子系统分包人资格要求(包括系统总集成及各子系统分包人资格要求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以废标处理)。
1. 指挥系统总集成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能力;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必须拥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6) 通过ISO 9001、ISO2000质量体系认证;
7) 注册资金1200万元或以上;
8) 200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公安指挥系统或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含公安接处警业务)的工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9)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现场进行系统功能模拟演示,系统演示的软件必须为投标人自主研发。
2. 项目管理人员条件:
1) 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总集成和拟分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含总集成和拟分包人单位)服务两年以上(提供社保单、企业代缴个税证明,原件备查),在提供的案例中必须有一个是此人担任项目经理的(提供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必须与法人授权代表一同前往招标现场参与演示和答辩;
3)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在承担本项目建设期间不再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含总集成和拟分包人项目经理)”。
3. 各子系统分包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警用地图数据采集子系统;
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2)道路卡口车辆智能检测管理子系统;
a) 提供2个投资额每个达到500万以上警用道路卡口车辆管理系统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b) 主要设备必须采用分包人自主研发并具备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
3)指挥大厅综合布线、供配电及多媒体指挥会议子系统;
c)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d) 提供2个多媒体会议室系统投资额每个达100万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大屏幕图像处理及公共安全子系统;
e) 提供至少2个投资规模每个达到200万以上的大屏幕拼接工程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f) 原厂家所提供的投影单元须提供国家CCC强制认证证书和7级抗震证书
g) 主要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原厂商设备参数符合响应承诺函和原厂商安装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条款
5)服务器、存储、网络、平台软件系统供货安装子系统。
h) 要求拥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
i) 注册资金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
j) 通过ISO9001认证
k) 主要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原厂商设备参数符合响应承诺函和原厂商安装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条款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6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上述条款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经业务经办核实确认资料真实性后填写相关资料表格。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5、招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U盘。
6、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交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22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3月22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7年3月22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肖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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