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灌区重要节点水资源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二师灌区重要节点水资源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04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 2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3.工程规模:在现有水量量测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基础上分别在104团畜牧连调节沉砂池工程、西山农场3#自压灌溉系统沉砂调节池工程、冰湖水库、柳城子水库,建设自动化水量量测设施,开发十二师水资源综合监测功能模块、对现有信息化数据整合、开展十二师水利工程图建设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第十二师灌区重要节点水资源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在现有水量量测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基础上分别在104团畜牧连调节沉砂池工程、西山农场3#自压灌溉系统沉砂调节池工程、冰湖水库、柳城子水库,建设自动化水量量测设施,开发十二师水资源综合监测功能模块、对现有信息化数据整合、开展十二师水利工程图建设等。 | 1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者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至少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类似业绩数量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类似工程指:水利信息化项目的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 3 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2020年 1 月 1 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2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市民中心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
联 系 人: | 李康静 | | 联 系 人: | 刘霄寒 |
电 话: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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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