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鲜肉供应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食堂鲜肉供应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食堂鲜肉供应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食堂鲜肉供应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供货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实际供货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种类与数量供货。

项目预算:********元。根据招生人员情况会有调整,最终按实际供应数量据实结算。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供应品类

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实际供货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种类与数量供货。

(二)质量标准

1.产品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质量合格。所提供的鲜肉类产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保证安全、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鲜肉类货源安全可追溯,屠宰机构资质齐全,具有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供应肉品为新鲜白条,屠宰3天以内冷鲜排酸肉,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且必须有检疫章,印章清楚、肉质紧密有弹性、无注水、无注胶、无黄染、非母猪肉、无长毛、无病症。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

2.证件要求。每批产品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鲜肉类需附肉类检疫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供应商所供鲜肉按照采购单位采价品牌配送(一般为双汇、雨润等超市常见品牌),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私自更换品牌。一般为一个整体,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供应零散鲜肉,批量供应排骨、肘子、猪蹄等部位时必须为供应商集中操作,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随时到加工现场考察。

(三)验收要求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依据质量要求,查验资质证明和进货渠道,根据国家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肉品质量进行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检验。

(四)退换货依据

肉类不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所供货品的规格、种类、品质、数量与采购计划不符。其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情形。

(五)保障点位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西安市某大学。下设5个子单位,其中A单位共有食堂(餐厅)六座。B、C、D、E各有食堂(餐厅)一座,共10个点位(后期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可能增加)。各食堂(餐厅)的货物分别下单,每日统一送往大学检疫室检验检疫后分别送往各食堂(餐厅)验收入库。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2024年06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如有意见,请发送至cg******@163.com邮箱。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助理

办公电话:029-84******

移动电话:181*****370

传真:无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卫助理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180*****726

2024年06月21日


592a164a附件1.pdf

,陕西,西安市,西安,029-8

标签: 食堂 鲜肉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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