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1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计划对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居民用户新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涉及*****户居民用户,年供气量约1629万标准立方米。建设范围以用地红线为界,新建中压庭院燃气管线1732米,低压庭院燃气管线*****米,RX300中压调压柜5座,RX500中低压调压柜3座,RX1000中低压调压柜7座,RX2000中低压调压柜2座,燃气进户引入管******米,智能燃气表*****块,居民报警器*****台。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含牺牲阳极、燃气表、报警器及表后管线安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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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7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注:2019年6月1日前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注:2019年6月1日后发证);(3)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加盖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或带有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的网上打印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沈阳市于洪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项目”、“沈阳市大东区和沈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沈阳市浑南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项目施工”、“沈阳市沈北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个项目,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项目。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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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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