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一、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80 | 食品名称 | 不锈钢菜盘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二、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123 | 食品名称 | 筷子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6月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三、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四、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SJJS******* | 食品名称 | 大碗(自消餐具)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检验机构 | 百色市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五、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73 | 食品名称 | 粉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六、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七、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6月3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八、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4月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九、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SJJS******* | 食品名称 | 饭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3月27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检验机构 | 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4月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今后会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的管理,做好餐具彻底清洁工作。
十、德保县城关镇大邦幼儿园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SP******** | 食品名称 | 不锈钢碗(自行消毒) |
抽样日期 | 2024年3月20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城关镇大邦幼儿园有限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检验机构 | 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因餐具抽检不合格的警告行政处罚,2024年3月20日使用的自消餐具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要求改正,继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以上罚款共计1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4月2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增加一个高温消毒柜,厨房的柜子全部换新,并留存有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消毒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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