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音乐学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20: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金钰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08/8001
采购单位 天津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张老师,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22-********-8008/8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唐金钰

项目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4-B-242

项目名称: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巡演项目《二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正式演出前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场次演出结束,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演出安排(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音乐学院     

地址:张老师,022-********        

联系方式: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22-********-8008/8001            

联系方式:唐金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金钰

电 话:  022-********-8008/8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艺术基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