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新城启动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371.*****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河涌改造总长约1002m,包括:①新开河涌约792m:起点接大棉涌,终点接十三围窦水闸的现有支涌,采用格宾石笼护坡、植草护坡等;②现有河涌清淤:清淤长度210m;③新建尾水生态湿地:新增污水厂尾水生态湿地12.39亩;④完善片区排水管网:塘西路新建污水管约285m,荷湖北路修复现状污水管约104m,现状破损排水设施以及道路路面修复等。

招标内容

①新开河涌约792m: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格宾石笼护坡、植草护坡、栏杆制作安装、排水管修复、围堰填筑拆除等;②现有河涌清淤;③新建尾水生态湿地改造:水生植物种植等:④片区管网完善:土石方开挖回填、管道工程、道路路面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36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8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6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地下146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伍先生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编号:GC2024(SS)WZ0072
2.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云投审〔2024〕1号文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本项目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9号文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本项目预算价为:*******.44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7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0757-********

招标公告-三水区云东海十三围涌改造工程.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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