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 2209-******-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项目包含新建4条市政道路及2条临时疏解道路,改造1条支渠。新建道路总长约1.98千米,秀雅二路为城市次干道,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排水最大管径大于等于1.5米、小于2.5米,其中秀雅二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段为半幅建设;秀雅一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均为城市支路,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其中贤才一路(秀雅二路-秀雅一路)段、贤才二路(秀雅二路-雅新大道)段为半幅建设;临时疏解道路总长约400米,宽10米。支渠改造总长约530米,其中明渠段总长约415米,总宽度15-2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管线迁改工程(给水、燃气等)等。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 (1)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等工程检测,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6.2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排水管道基坑监测、道路沉降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7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15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135*****96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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