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10kV配电所配电装置更新改造施工总价承包公告
奎屯10kV配电所配电装置更新改造施工总价承包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6-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计划统计处关于下达《乌鲁木齐铁路局2016年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保价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乌铁计〔201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路局更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供电段,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奎屯10kV配电所配电装置更新改造
2.1项目概况:奎屯站10kV高压室,安装10kV户内铠装型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高压开关柜48面。配合二次系统用于实现所内的保护、测量、控制等功能,配电所保护综合自动化系统必须纳入段电力调度远动系统。系统应采用的分层分布式结构,分散于开关柜的安装方式。包括后台管理层、通信层和间隔层。综合自动化系统完成本所就地的运行管理(保护、控制、测量、通信等功能),设备保证平滑接入既有配电所综自后台监控系统,并与PSCADA调度所系统交互四遥(遥测、遥信、遥控、遥调)信息。同时安装由集线器、通讯管理单元、无线温度监视仪、无线温度传感器、规约通讯软件等构成的无线式温度在线监测预警系统1套。以及更新配电所所内交直流设备一套。
2.2招标范围:
2.2.1更新改造奎屯10kV配电所配电装置及附属设备: 1、高压开关柜,2、综合自动化系统,3、无线式温度在线监测预警系统,4、交直流设备,5、10KV高压电缆敷设等。
2.2.2本项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 / 个。
2.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5日。(总工期:93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所有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组织,并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过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7月15日~7月19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购买招标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5.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贰佰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5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中国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供电段
地址:乌鲁木齐火车西站站前街266号
邮编:830023
联 系 人:王明刚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天汇路58号
邮 编:830011
联系人:何新保、陈冠
电话:****-*******
传真:0991- *******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048
标签: 配电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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