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学校2024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浦口区学校2024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浦口区学校2024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JSZC-******-JSJZ-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JZ-G2024-0001
项目名称:浦口区学校2024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为标准,计取基本费、驻场费,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费率,费率不高于70%,折扣费率报价超过折扣费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浦口区学校2024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审计程序,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采购的限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下,期间如因政府采购政策或集中采购目录调整等影响本项目执行,限额标准将做出相应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
(1)本次征集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期间如因政府采购政策或集中采购目录调整等影响本项目执行,本项目将做出相应调整或即时终止。(2)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两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每年经过征集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打分,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入围供应商不予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其余入围供应商续签框架协议。本项目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按照项目征集结果签订第一年框架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取征集文件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2024-07-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征集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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