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及镇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道路改造及镇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延吉市朝阳川镇延朝东路道路改造及镇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6-0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朝阳川镇延朝东路道路改造及镇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延市发改字[2014]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朝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自筹88%,招标人为延吉市朝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朝阳川镇延朝东路道路改造及镇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23747㎡;
2.3总投资额:约860万元;
2.4招标范围:路桥、管道、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朝阳川镇;
2.7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10月20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6日至 2016年7月2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持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直到开标结束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5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吉市朝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朝阳川镇政府; 联系人:沈惠英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耿书萍;
电话:****-*******; 邮箱:pp8503@126.com;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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