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柳州一五八医院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比质比价公告
公告|柳州一五八医院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比质比价公告
诚挚邀请
尊敬的供应商:
为规范我院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我院计划遴选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投放服务供应商。经研究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柳州一五八医院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柳州一五八医院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需求一家供应商投放经营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服务,项目执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
医院大门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位约50个,初期规划设置充电口20个;医院家属区停车棚停车位约40个(待建设),初期规划设置充电车位3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4个。(充电桩数量后期根据使用情况逐步增加)充电桩投放项目不收取承包管理费,由采购方提供场地,供应商自行采购基础设施及充电设备进行停车场改造安装。采购方根据柳州市政收费标准向供应商收取电费。
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2号。
项目期限:5年。合同按5年一签,(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融通医疗公司或医院规划重大变化需提前终止协议,采购人提前1个月通知经营者)若供应商达不到采购方要求,可停止续签合同。
-评分标准-
同等配置情况,按综合评分最优的原则,得分最高者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柳州一五八医院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投放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需求一家供应商独立管理经营医院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充电服务。
3.医院仅提供场地,经营者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标识标语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水电费具体数据参照柳州市对医院的收费标准。供应商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柳州市连锁品牌充电桩同等功率下收费标准,充电桩的日常经营使用要在院方监督下进行,收费定价不得随意更改。
5.所有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并制作醒目的标牌公示在停车区域内。
6.所使用的充电设备都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坚决杜绝“三无”、假冒伪劣、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设备。
7.入场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充电桩可投入使用前的一切事宜,具备营业条件。
(二)服务和日常管理要求
1.经营范围仅可在指定停车区域内提供车辆智能充电服务,严禁在停车场内开展任何与充电服务无关的任何国家和院区明令禁止的活动。
2.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侵占公共财产、破坏公共设施等。按照医院合理要求,适当拓展服务保障项目。
3.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无偷税、欺诈、拖欠工资等失信行为。
4.不得转让、转租,否则视为违规无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
5.客观评估利润空间,投标价格要合理。
6.承包商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日常经营服从医院监控人员的监督指导。
7.必须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审查雇用人员,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租赁经营期间,承包商雇用人员管理与财产损失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
8.承包商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与卫生,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包商负全责,承包商负责承担消防责任,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充电设备消防安全达标。
9.经营场所基础设施设备改动需报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设备安装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持证上岗,自觉遵守营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医院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采购人的营院情况和实力编制情况,不得有损害国家和医院形象的行为,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采购人因国家、军队、医院上级政策变化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文件递交要求-
以下比质比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1.采购承诺响应书(详见附件1);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需将比质比价文件在指定时间内邮寄(邮寄费自付)或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弃标。文件须在2024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邮寄或送至柳州一五八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2号),联系人:胡楠,电话:132*****103,逾期不予受理。
-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比质比价邀请函”、供应商的“比质比价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柳州一五八医院
2024年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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