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14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西藏华电拉萨堆龙德庆邦村1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I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堆龙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德庆镇邦村
2.2 项目规模:光伏150MW(直流侧安装容量150.*****MWp),构网型电化学储能30MW/120MWh,220kV送出线路3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计划首期并网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ZB-***** | EPC总承包I标 | 为完成本项目除送出工程以外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及审查工作、美学设计,为完成本标段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现场办公、住宿生活设施设备,升压站、构网型储能区、光伏场区A、B区(约37.6084MWp)及项目所有架空线路(约5km)采购安装及调试等。EPC总承包I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和桩基试验复核工作);(2)设备及材料采购(含电缆)、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特别说明:光伏组件及支架、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GIS、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由发包人提供,设备供应商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投标人负责主变压器、GIS、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的监造、催交、卸货、现场入库验收、堆存管理及本标段范围内涉及的设备和材料二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验收、质保、移交生产等全部工作和责任。)(3)工程所有建筑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与调试(含集控场站设备);升压站储能区、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组件和支架及基础、场内外道路改扩建和新建及维护(含大件运输道路新改扩建)、围栏(包含本标段升压站、储能区、光伏场区及设备围栏)、场地清理恢复,包括验收、档案管理、移交以及质保期服务,配合进行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4)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复垦及验收和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施工期临时用地批复及其涉及的复垦、环水保、验收、青苗补偿、拆迁补偿以及有关税费。(5)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后期涉网性能试验、转商业运行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6)完成本标段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创建、科技创新、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消防备案及验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西藏电科院基建期技术监督、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电力部门并网验收、涉网性能试验、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宽频振荡策略研究(含设备)、定值计算及备案、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含构网型储能。构网型储能测试及试验需取得中国电科院入库及备案)、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电网公司协调、验收配合环境保护验收、配合水土保持验收等),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及安全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工作。(7)按发包人要求,应用新能源工程全景管理系统,配合完成无人机智慧化应用、数字化封闭式施工等相关数字化应用系统。(8)完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场站设备建设与接入,负责平台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平台接入需要并实现相关集控功能。 | 1000 |
项目概况:西藏华电拉萨堆龙德庆邦村1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德庆镇邦村,项目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50MW。项目经纬度为:经度90°45"、纬度29°58"。南距拉萨市直线距离约52km,地面海拔高程约4020-4630m。项目拟建设总占地面积约2804.86亩,场址区西距G6京藏高速约1.5km,西距G109约1.6km,交通较为便利。项目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条220kV线路起于本项目升压站,止于乃琼220kV变电站。路径全长约49.8km,其中本项目升压站至古荣镇220kV线路30km由我公司投资建设。规模:光伏150MW,构网型电化学储能30MW/120MWh,220kV送出线路30km。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I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上第1条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上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9.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10.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2 09:00到2024-06-29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187*****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1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2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4-07-12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堆龙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N区19栋206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磊
电 话:159*****5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黄溯
电 话:010-********
电子邮件:huangsu@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