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旧址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二次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旧址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二次

  • 一、采购背景:关于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旧址改造项目5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涵[2023]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采购制度,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院旧址改造项目5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目前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价。

    二、旧址改造项目概况

    1、 红山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儿保楼改造及室外配套管网工程结算价格368.******万元 。2、红山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儿保楼消防及室外配套管网工程结算价格69.******万元。3、红山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消防及室外配套管网工程结算价格152.******万元。4、红山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改造及室内装饰工程结算价格182.******万元。5、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室内装修及院内配套工程结算价格250.*****万元。

    三、采购须知

    1、项目名称: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采购包数:1包

    3、采购包最高限价(总报价):2.5万元

    4、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时需要报总价格。

    5、成交方式:满足采购人(委托方)要求和技术要求,总报价最低价者成交。

    四、采购范围及服务要求

    1、采购范围包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但不限于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和咨询服务。

    2、服务时限和期限:在被委托方收到委托方各项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审核编制工作;结算审核服务从签订合同起至审计部门认可结束。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通过属地审计局的审核。

    4、结算方式:被委托方的服务费用,委托方提交各项相关材料后,被委托方完成论证报告并通过属地审计局审核后付款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有关的竣工结算审核等业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符合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同时领取报价单)。

    八、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关要求及地点

    1、报价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时,提供投标报价单(大小写清晰、加盖公章、放信封内封口)。

    3、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车猛

    联系电话 :0476-*******


标签: 旧址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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