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花园镇分局、沙湾分局2024年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花园镇分局、沙湾分局2024年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委托,新疆三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花园镇分局、沙湾分局2024年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SQZB[2024]008号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花园镇分局、沙湾分局2024年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花园镇分局、沙湾分局2024年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改性沥青,碎石等同步碎石封层材料 | 一批 | ******.00 | ******.00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00 | ******.00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10:00时至13:30 下午15:00时至19:3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企业公章)至新疆石河子市天富职工之家5楼新疆三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本项目亦可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将《投标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通知到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在线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新疆三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天富春城南天富职工之家5楼)开标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泉水地分局
地址:石河子总场
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199*****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三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天富春城南天富职工之家5楼
联系人:李嘉绮、谢梦雨、李奕良
电话:166*****441、187*****306、135*****123
邮箱:**********@qq.com、**********@qq.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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