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油、调料干货、消耗品、水果、蔬菜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油、调料干货、消耗品、水果、蔬菜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油、调料干货、消耗品、水果、蔬菜类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经费。现对该项目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油、调料干货、消耗品、水果、蔬菜类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

预算金额

(万元)

XJSCZB【2024】-0621

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油、调料干货、消耗品、水果、蔬菜类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0万元

合计金额/最高限价(元):

******.00元(陆拾万元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2)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必须具备) 《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配送人员的《健康证》等。

(3)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和领取时间: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7月0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招投标代理部)。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条件: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必须具备)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前往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招投标代理部)报名,若为外地投标企业,投标人可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标书费。

五、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是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1: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纸质文件递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会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1: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开标室(腾讯会议)。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石河子市

联 系 人:任鹏莉

项目联系方式:15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

联系人:董利娜、任晓雪、郭维佳

项目联系方式:0993—*******189*****706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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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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