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数智深圳分公司龙岗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数智深圳分公司龙岗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数智深圳分公司龙岗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数智深圳分公司龙岗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龙岗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 | 服务需求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 | 1 | 项 | 2000台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保证成功签约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项目,数智深圳分公司在项目启动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标前引入,最终确认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拓展本项目,根据标前引入签订的双方备忘录规定,如数智深圳分公司成功签约,将与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双方对分工内容进行价格、服务等内容的谈判。数智深圳分公司最终成功签约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群防群治力量可视化终端设备租用服务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向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2)》(下称《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第二十五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七)通过售前内控决策要求履行合作伙伴选择程序选型后明确品牌和型号的软硬件产品、服务采购的,原则上软硬件产品、原厂服务、原厂定制化开发等应在销售合同中同步明确品牌、型号:
3.不使用供应商库的,按要求完成以下选型流程后,在项目成交后可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2)软件开发定制化、服务类的分转包,原则上应与第三方合作方投标前签署标前合作备忘录,共同竞标取得的项目在执行采购活动时,由前端销售部门依据《关于印发标前合作备忘录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中电信集成〔2020〕44号)的要求提供投标前签署的标前合作备忘录及审批文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6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万科前海企业公馆7栋A单元1层1010
邮 编:******
联 系 人:陈才波
电 话:181*****830
电子邮件:chencb09@chinatelecom.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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