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气化煤泥竞价让售公告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气化煤泥竞价让售公告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竞价让售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气化煤泥,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竞价让售内容、外运工期
1、竞价让售内容:本项目所处置物资装车、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固废情况详见下表: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总产量(约) | 竞拍底价 | 合同签订期限 |
1 | 气化滤饼(气化煤泥) | 50-80吨/天 | 15元/吨 | 自中标之日至 2025年6月30日 |
备注:1、凡参标单位可在投标前到现场取样自行分析。 2、气化滤饼(气化煤泥)为我公司装置(气化一厂)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为自然状态,我公司不对其质量负责。 |
2、物资所在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3、物资明细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以煤化工过磅吨数为准。
4、中标单位需对煤泥进行清理外运。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经营煤炭产品或者煤泥等资质。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参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书,且保证书必须包含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污染防治措施和处置能力证明材料。我公司对投标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竞标。
(5)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利用的,转移前由安环部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转移。未经批准的,不得出省转移。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有关事项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联系人:黄森 0370-*******。
3、凡参与投标单位需缴纳以下费用:
(1)参与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款账户为: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开户行:永城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030 1010 1014 2100 3227,开户行号:320*****1010)。
(3)未中标者凭收据一年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款方式包含承兑汇票),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方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用途要备注清楚为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平台用户。
2、竞标方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名报价。
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投标是以单价作为起拍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吨单价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竞标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发布。
六、监督部门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
纪检监督电话:0370-*******
企管监督电话:0370-*******
联系人:黄森 电话:0370—*******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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