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米东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3日 20: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0:3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子婷
项目联系电话 181*****228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继刚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子婷181*****228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K-2024-HW003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二甲苯、无水乙醇、95%乙醇、75%乙醇、硝酸、盐酸、冰醋酸、异丙醇、石蜡清洗剂、10%中性福尔马林固定液、甲醇、组织固定液等,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③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以上要求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单面复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孙继刚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室            

联系方式:周子婷18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  181*****2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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