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各类食材招标公告
食堂各类食材招标公告
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2024-2025年
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
2.猪肉制品类(含猪排骨粗骨、腿肉、条肉、内脏等)
3.牛肉类
4.禽类
5.干货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鸡鸭蛋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鲜鱼等)
7.水果点心类等
二、各类食品的质量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2.投标者应按照招标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幼儿园提供相应的货物,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3.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4.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结算方式:执行中标价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四、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必须确保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终止合同。
4.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8.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负责上午7:00前准时配送食材到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服务征信证明(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的相关证件材料。
5.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6.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包含但不仅限于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7.企业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8.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追溯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9.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10.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的优惠方案陈述。
报名者必须在2024年06月27日下午5:00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各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并装入档案袋,加贴密封条,封面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送达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二层行政办公室。其中1-4项为必须提供材料,5-10项为可提供材料。
六、投标具体事项
1.投标保证金:2024年06月27 日下午5:00前向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汇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到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账户(账户名: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账号:350*****81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融城支行)。
2.未中标单位在公布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单位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方将所有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于开标日全部上交园方编号,现场核实材料,过程实时拍照。
4.我园采用综合评分法(竞标单位的实地考察情况、现场竞标陈述情况、信誉服务承诺情况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5.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陈述,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6.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7.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供货商不得有异议。
七、报名相关事项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6月 27 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超过截至报名时间概不接收)。
2.投标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二楼行政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37*****777
八、开标与定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9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三层会议室
3.评标方法: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由学校党、政、工及家长代表组成评议小组(7人以上)根据投标单位的实地考察情况、现场竞标陈述情况、信誉服务承诺情况因素等,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九、其它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福清市南江滨幼儿园
2024年06月24 日
标签: 食堂各类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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