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招标公告
周四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招标公告
********(周四)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
项目名称 | ********(周四)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 |
项目编号 | JNX_LQ_2024_R_0016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竞价时间: 2024年6月27日10:00-11:15(共5个标的,每个标的15分钟,依次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第1标段177元/亩;第2标段199元/亩;第3标段338元/亩。第4标段320元/亩;第5标段310元/亩)。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注:1、2、3、4、5标抚育措施“秋季全面劈草、除萌”为固定单价20元/亩;具体详见交易清单,固定单价作为合同结算单价,该项目由对应标段的供应方一并签订合同,不再另行竞价交易。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抚育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 2、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该标的,对该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3、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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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项目中不同的抚育措施、施工起止时间、木材生产工资明细、详见交易清单和《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约定。 2.安全生产管理:供应方须在中标后10日内给从业人员交遇外保险或工伤保险,供应方须提供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一)、《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二)承诺书(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需具备有营林劳务服务相关资质,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的企业法人; 2.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成交后,供应方须在成交后10日内给从业人员交遇外保险或工伤保险,供应方须提供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 |||||||||||||||||||||||||||||||||||||||||||||||||
联系人 | 营林科技科:张先生188*****698 徐先生182*****386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6月2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 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627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1标)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宁濉城分理处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小姐(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一) 3、《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二) 4、承诺书(范本) | ||||||||||||||||||||||||||||||||||||||||||||||||||
项目名称 | ********(周四)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 |
项目编号 | JNX_LQ_2024_R_0016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竞价时间: 2024年6月27日10:00-11:15(共5个标的,每个标的15分钟,依次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第1标段177元/亩;第2标段199元/亩;第3标段338元/亩。第4标段320元/亩;第5标段310元/亩)。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注:1、2、3、4、5标抚育措施“秋季全面劈草、除萌”为固定单价20元/亩;具体详见交易清单,固定单价作为合同结算单价,该项目由对应标段的供应方一并签订合同,不再另行竞价交易。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抚育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 2、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该标的,对该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3、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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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项目中不同的抚育措施、施工起止时间、木材生产工资明细、详见交易清单和《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约定。 2.安全生产管理:供应方须在中标后10日内给从业人员交遇外保险或工伤保险,供应方须提供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一)、《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二)承诺书(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需具备有营林劳务服务相关资质,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的企业法人; 2.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成交后,供应方须在成交后10日内给从业人员交遇外保险或工伤保险,供应方须提供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 |||||||||||||||||||||||||||||||||||||||||||||||||
联系人 | 营林科技科:张先生188*****698 徐先生182*****386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6月2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 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627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1标)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宁濉城分理处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小姐(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一) 3、《营林抚育工程承揽合同》(范本二) 4、承诺书(范本) | ||||||||||||||||||||||||||||||||||||||||||||||||||
标的名称 | 林班号 | 小班面积(亩) | 固定单价小班面积(亩) | 作业措施 | 交易底价(元/亩) | 木材生产工资(元/m3) | 交易保证金(元) | 竞价时间 | 备注 | 特别告知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第1标 | 详见清单 | 734 | 634 | 详见清单 | 177 | 详见清单 | 10:00- 10:15 | “全面劈草、除萌”固定单价为20元/亩 | 按标的单价(元/亩)报价 |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第2标 | 1073 | 924 | 199 | 10:15- 10:30 |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第3标 | 944 | 642 | 338 | 10:30- 10:45 |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第4标 | 1074 | 878 | 320 | 10:45- 11:00 |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抚育项目第5标 | 1079 | 693 | 310 | 11:00-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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