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北路停车场及周边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北路停车场及周边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北路停车场及周边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1]140号、丰审批字[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北路停车场及周边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3)项目内容及规模:南起102国道北至曹雪芹大街,全长约3.5公里。道路两侧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增加道路绿化节点;路面铣刨盖被并恢复交通;优化增加两侧停车场系统,增加停车位。建设北路至士官学校污水管网连接工程,未尽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具体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为准。(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5)最高限价:38万元。其他说明: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使用CA【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完成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和跟踪服务等,未尽详见招标要求和合同条款其他说明:1、已办理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CQCCA:**********;CFCA:400-880-9888。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孟匡林,受理电话:0315-*******);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晶,受理电话:0315-*******,邮箱:ytzxzb*******@126.com)。3、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电话:0315-*******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3.1.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⑤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对象(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4 08:30至2024-06-28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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