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炉脱硫出口烟尘仪换型改造招标公告

2016年#1、#2炉脱硫出口烟尘仪换型改造招标公告

黔东电厂2016年#1、#2炉脱硫出口烟尘仪换型改造

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DC201618

招 标 人: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的东南部,在镇远县境内,与湖南省的新晃侗族自治县毗邻。厂址坐落在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侧紧邻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北距岑巩新县城约8km。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1、2脱硫分别经2013年和2014年拆除GGH改造后,脱硫出口烟气温度降至50℃左右(低于烟气露点),烟气中水分大量凝结成雾,对烟尘仪测量造成极大干扰,导致烟尘仪测量值与真实值存在偏差,为消除潜在的环保风险,同时满足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拟将出口烟尘仪改为湿法抽取加热式烟尘仪,改造后的烟尘仪须同时具备0-100mg、0-15mg两个量程,以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改造后烟尘在线监测装置应能在微差压、介质高湿度、长期携带粉尘环境下可靠运行,并彻底解决高湿气流、测量不准、信号跳变等问题,完全做到安全、长期、稳定免维护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

二、 招标范围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1、#2炉脱硫出口烟尘仪换型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负责招标方#1、#2炉脱硫出口烟尘仪换型改造项目所需要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安装(含架子、保温的拆除及恢复)、调试和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详见技术文件相关条款。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技术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投标方应为原装进口抽取式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中国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代理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投标型号烟尘在线监测装置以往的海关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2. 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对应投标型号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附件(附件含: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型式注册表、型式评价大纲),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须提供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投标型号烟尘在线监测装置对应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4. 投标型号烟尘在线监测装置对应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5. 所投标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采样方式必须采用等速采样(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产品等速采样的原理)。

(三) 供货业绩: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在同类型机组脱硫CEMS系统有成功使用的业绩,其中600MW机组(已取消GGH)使用业绩不低于3个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指CEMS系统整套使用内含投标方提供型号烟尘测量装置或单独的抽取式烟尘仪改造项目),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业绩及用户成果使用证明(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主要技术人员: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项目的同类设备安装调试经验。上述人员应能提供相关资格的证明文件;

(六)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七)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八) 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九) 其他:

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联合体投标。

六、 设备交货期及施工工期

1、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周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

2、施工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0天内完成单台机组所有工作。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7月19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或授权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或授权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书费用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 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6年8月2日 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命名为“XX单位注册成功”)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后现场交给招标人。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85893421。

九、 招标公告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0731-85893171 传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马耀辉 电话:0855-5825182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账号:2407050829000015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厂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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