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器材一批采购项目包1-包10采购公告01-10

设备器材一批采购项目包1-包10采购公告01-10

设备器材一批采购项目(包1-包10)采购公告

(2024-JQ55-W1021)(01-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设备器材一批采购项目(包1-包10)

二、项目编号:2024-JQ55-W1021(01-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总额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1

热释光个人剂量计

/

详见附件

160

0.8

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湖北省武汉市

2

热释光剂量系统

2

60

小计

162

60.8

2

1

复合气体检测仪

/

详见附件

1

8

2

毒剂化验箱

2

20

3

样品采运箱

6

6

4

伤口放射性污染检测仪

3

18

小计

12

52

3

1

便携式γ能谱仪

/

详见附件

1

30

2

门式放射性检测仪

1

16

3

便携式食品水放射性检测仪

1

18

小计

3

64

4

1

鼻拭子检测仪

/

详见附件

1

10

2

风向风速仪

1

0.2

3

红外线热成像测量系统

1

18

小计

3

28.2

5

1

表面污染检测仪

/

详见附件

16

96

小计

16

96

6

1

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

详见附件

3

66

小计

3

66

7

1

洗消帐篷

/

详见附件

1

13

2

洗眼器

2

1.6

3

洗消治疗床

2

2

小计

5

16.6

8

1

层流罩

/

详见附件

5

14.5

2

三防急救背囊

3

0.9

小计

8

15.4

9

1

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

详见附件

2

70

小计

2

70

10

1

防辐射防护服

/

详见附件

3

9

2

重型防化服

2

3

3

防化服(含防毒面具、靴套、手套)

100

50

小计

105

62

合计

319

53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总金额531万元,其中:

第1包:60.8万元;第2包:52万元;第3包:64万元;第4包:28.2万元;第5包:96万元;第6包:66万元;第7包:16.6万元;第8包:15.4万元;第9包:70万元;第10包:62万元。

3.本项目共10包,分别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凭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七)投标方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书,承担在本项目中供货及售后服务法律责任。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未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严格按1-7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zyycgglk@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第1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2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3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4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5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6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7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8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9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0包: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第1包: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2包: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3包: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4包: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5包: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6包: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7包: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8包: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9包: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0包: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助理、石助理

办公电话:027-******** 027-********

传真:027-******** 02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姚干事

办公电话: 027-********

8860c040附件1.pdf

4bbe407a附件2.pdf

,湖北,武汉市,武汉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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