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青海海润选煤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拟处置债权内容如下:
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 |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 |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 | 担保措施 |
1 | 青海海润选煤有限公司 | 24,763,410.61 | 47,037,345.55 | 71,800,756.16 | 保证人: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宗海。 |
2 | 青海三工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19,786,063.56 | 18,431,326.55 | 38,217,390.11 | 保证人: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朱军。 |
3 | 格尔木昆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713,187.82 | 14,024,073.63 | 19,737,261.45 | 保证人: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崔军。 |
合计 | 50,262,661.99 | 79,492,745.73 | 129,755,407.72 |
上述列利息、违约金及罚息暂计算至基准日,具体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资产情况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购买方自行调查判断。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hamc.com.cn)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逐户或打包),处置方式包括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保证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杜先生、门先生,联系电话:09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7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分公司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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