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钢塑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度钢塑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钢塑管材及配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JTHS-2024-5-014-2

项目名称:2024年度钢塑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超过100%即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钢塑复合管及配件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合同自动终止:①累计结算金额达到50万元;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4日9点00分至2024年7月16日9点00分

地点: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qq.com邮箱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必须备注公司名称和报名项目名称)。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开标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0559-******* )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9-*******


附件 :采购需求.pdf


标签: 钢塑管材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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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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