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冻货供应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食堂冻货供应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食堂冻货供应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食堂冻货供应项目
二、项目概况:
包含但不仅限于活鱼、生蚝、小龙虾、鳝鱼等生鲜水产,海虾、带鱼、扇贝等速冻水产,冷冻青豆、玉米粒等速冻农产品,冻鸡腿、鸭腿等速冻畜禽,腊牛肉等熟肉类,白条鸡、鸭、鹅等生鲜禽肉,鱼丸、蟹肉棒、培根、烤肠、鸡柳等冷冻肉制品,核桃包、水饺等冷冻面制品,生鸡蛋、鹌鹑蛋等鲜蛋类。实际供货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种类与数量供货。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质量标准
1.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无涨袋,标识清晰,在保质期内,非临期商品,非三无产品,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具有食品正常性状,无变质无异味,生鲜水产贝类必须鲜活。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
2.本项目所有品类副食品临期界定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3.每批产品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肉禽类需附肉类检疫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所供商品可溯源,须有承担食品安全等责任风险的能力。
(二)验收要求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依据各品类冻货质量标准,查验资质证明和进货渠道,根据国家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质量进行感官、理化或微生物检验。
活鱼虾蟹能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注氧运输,白条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冻品需提供相应质量检验报告。
(三)退货依据
所供货品的规格、品牌、品质、种类、数量与采购计划不符。肉类不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本标准国家和行业部门调整时随之调整),鱼类不符合GB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本标准国家和行业部门调整时随之调整)。其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情形。
(四)保障点位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西安某高校。下设5个子单位,其中A单位共有食堂(餐厅)六座。B、C、D、E各有食堂(餐厅)一座,共10个点位(后期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可能增加)。各食堂(餐厅)的货物分别下单,每日统一送往大学检疫室检验检疫后分别送往各食堂(餐厅)验收入库。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2024年06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请发送至邮箱:cg******@163.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9-84******
移动电话:181*****997
传真:无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卫助理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180*****726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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