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招标编号:ZTC-ZB-2024(02)
《有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48,440099万元,招标人为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室外墙面铲除及乳胶漆墙面,室内地面瓷砖铺贴、装饰
板墙面、实木窗套等室内装修,以及检察院六七楼暖风机、热水器、浴室柜等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太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力
(?)《财政部发展政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限
合同包1(岚皋县人民检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领的营业
开户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证明
(②)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智施工总承包三极(合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名塑吗
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
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m,creditchina.gov.cm)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么xgk.court.gov.cn/)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p,8.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
理
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
为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型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己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
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徽税凭证。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盟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狨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8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8时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图
0:00
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为2、途径:陕西智尧天成
公司(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182号):3、方式:现场获取:4、售价:
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智尧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182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智尧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182号)
七、其他
法(1)在规定发售时间内,谈判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可白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岚皋县财政局。
o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湖滨西路街道2号
联系人:陈玲
电话:134091540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尧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岚皋县神田路182号
联系人:钱泽尧
电话:1330915423
电子邮件:330825211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