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兴路南环大道-塘明路市政工程施工周边建筑物现状调查及安全影响评估采购公告
通兴路南环大道-塘明路市政工程施工周边建筑物现状调查及安全影响评估采购公告
通兴路(南环大道-塘明路)市政工程施工周边建筑物现状调查及安全影响评估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通兴路(南环大道-宝山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起于南环大道,止于宝山路路口,全长4128.167米,按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幅宽40~60米,双向六车道。为确保项目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需对该项目基坑周边43栋(3倍范围内)建筑物进行现状调查检测。通过对建筑物进行现状调查检测以便及时掌握建筑物的现状情况,为委托方提供准确、可靠的技术数据。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对该项目基坑周边43栋(3倍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房屋现状裂缝普查,注明裂缝位置、长度、宽度、走向,并留下影像资料。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6-24 10:00至2024-06-27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10.0%,即******元 | |||||
7 | 结算方式: | 本工程单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粤建检协(2015)8号)计取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最终结算按照现场实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按实计取。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政务邮箱gwsgcgleb@szgm.gov.cn。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136*****450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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