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I标段、II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I标段、II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I 标段、II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24-FW37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招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招标

数量

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I 标段、II 标段)

I标段建筑工程: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综合布线、排气道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桩基低应变法检测、桩基钻芯法检测、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单桩竖向抗压静载、砼结构保护层厚度检测、楼板厚度检测、层高检测、砼结构实体检测、拉拔试验、钢结构检测、房屋安全性检测、水质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等,具体以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为准。

II标段市政工程:包括密实度检测、弯沉值及回弹模量检测、土路基现场(CBR)值检测、抗滑值检测、构造深度检测、钻芯法(厚度、压实度)检测、电视检测与评估(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与评估等。具体以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为准。

①当各标段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各标段入围3家;②当各标段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家数等于3家,各标段入围2家;③当各标段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家数<3家时,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符合情况重新招标。

注:1.本次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2026 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I 标段、II 标段)。单个项目服务费超100万元的须另行招标。

2.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并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3.招标人仅负责组织招标工作和收退履约保证金工作,中标人在接到单个项目任务之日起 30 日内与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具体以各实施单位(或部门)内部约定为准),本次招标入围适用于开发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国资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要求I 标、II 标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证书(CMA)或计量证书。

4.同时 I 标段须满足下列至少 4 项及以上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④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含建筑节能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的独立法人;

⑤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含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综合布线)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的独立法人;

⑥具备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参数的独立法人;

⑦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含水质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的独立法人;

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⑩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含现场排气道防窜烟防倒灌性能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的独立法人;

?具备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5.II 标段须满足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 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 I 标投标人无相应检测资质的,经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可将相应专项检测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检测成果或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并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6.I 标、II 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方面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2.地点: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220*****。(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376)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3、4、5、6”项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页附件)。

(注: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qq .com )

八、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00元),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分别缴纳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24年 07月15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220*****(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376标段:I标段或II标段)。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址:金华市四联路398号12楼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灿 联系电话:0579-********(咨询)、********(报名)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

附件: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如有)

供应商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

银行账号:018*****220*****

行号:313*****0822

采购文件工本费

500元/套

备注

汇款成功后,需要开具发票的请注明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将汇款截图及开票信息(以文本形式)发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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