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齐梅财采投处6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齐梅财采投处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C[GK]********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龙记珍牛和牛加工厂及预制菜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增易商贸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2号办公楼

被投诉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广澳华府办公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三景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工业路1号5幢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规定。经查证,投诉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条件。因此,本项目的成交结果没有损害投诉人的权益。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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