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宾市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询价采购公告
2024年来宾市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询价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通过询价方式开展2024年来宾市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来宾市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
二、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为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具体由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来宾市市政路桥维护中心负责实施。
三、采购需求
保险范围:来宾市城区城市道路(道路面积906.4395万平方米)、桥梁、道路附属设施(排水管、窨井盖、防护柱等)、照明设施、道路附属绿地(面积*******.97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17平方米)垃圾桶、公厕、垃圾转运站、户外广告等公共设施。
保险险种:公众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9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450万元。
保险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采购方式
根据《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五、经费来源
财政资金。
六、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1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询价有效期内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三)供应商须为经国家安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八、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100%,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局拨付时间为准。
九、报价有关要求
(一)报价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6月25日18:00。
(二)报价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
注:以上每份材料均应加盖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三)送达方式及地址
1.送达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用档案袋或资料袋密封并保持完好,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至来宾市市政路桥维护中心。
注:档案袋或资料袋外部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必须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
2.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部门:来宾市市政路桥维护中心。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
十、供应商选取方式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合同签订
根据采购需求和工作实际拟定项目合同,经来宾市城市管理审定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2024年来宾市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公众责任保险报价表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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