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0: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159*****520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150*****30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王159*****520

项目概况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GC(ZZ)*******

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1批

******.8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方式: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至我司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15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方式:小王159*****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159*****5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分类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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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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