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1)网站内容运维
①依据国家及省市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以及采购单位要求,提出区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方案,形成责任划分表,明确信息发布和考核要求,并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以及有关要求更新维护栏目内容,兜底做好内容保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②按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完成头条、政务要闻以及其他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及时做好上级网站、本级政务新媒体有关信息向官网的转发布工作;
③协助建立和联络各部门网站信息员队伍;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单位)反馈的账号登录、信息采编等问题,做好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好门户网站后台账号维护、权限分配、安全管理及检测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区门户网站信息员学习培训及技术交流。
(2)网站日常管理和监测
日常管理:确保区门户网站功能符合评估指标要求,及时做好网站域名管理、变更备案、账号管理、升级维护、临时下线等工作;对门户网站页面信息格式、html布局、css样式、jsp代码以及wcm置标语言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要求做好历史页面、历史专题、历史信息等网站信息的归档工作。
信息审核:每天对上传至区门户网站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当日完成当天上传所有信息审核,主要对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敏感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栏目选择是否合理,图片是否合适,是否违反上级有关表述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做好审核和整改记录,必要时直接介入修改,并记录每日信息发布和信息审核台账,定期反馈。
日常监测:利用长沙市政府网站平台提供的第三方网站检测工具,以及其他专用检测工具,每天对区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监测服务,及时发现断错暗链、敏感词、错别字、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以及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每天及时受理上级网站检测报告问题整改和反馈。及时开展其他技术检测和人工检查,对不规范的代码进行修改优化,对内容保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做好每日栏目监测、值班读网等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
(3)网站信箱回复等管理
按上级考核要求,及时受理领导信箱信件,分发交办给有关部门,督促其按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写信人,并对答复信息进行审核,对时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做好台账记录。协助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和回复;引导部门报送解读、征集调查等信息。
(4)网站栏目及视觉优化
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采购单位有关要求,对门户网站(PC版、移动版)的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展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完成调整工作。规范网页标签统一展现形式,规范网站页面代码结构调整,统一网页模版标签置标的书写规范,规范附件及图片媒体信息文件的统一命名等。不定期整理网站网页模板,梳理模板与网页栏目和信息详情的绑定关系,清理不需要的网站网页模版。
移动端适配:提供区门户网站在移动端应用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网站在移动端的页面设计、后台栏目优化建设,移动端页面适配以及后台数据维护等工作。
专题策划: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采购单位要求,围绕省市区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制作特色专题专栏,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应专题栏目,保障信息维护;组织开展和设计问卷调查,并完成信息统计。
多媒体配套信息:对园区需要公开发布的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于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或会议活动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配套信息。
(5)检查评估和绩效考核
编制报告:依据上级考核要求,按时按质提交网站自评自查报告、网站阅评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网站年度运维报告及信息公开年报等。对照《网站季度常态化检测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并反馈情况。
绩效考核:按照上级门户网站考核要求和工作部署做好优化调整、功能升级、栏目开发和迎接检查等工作,争取评价逐年提升并走在前列。在应对上级网站检测考核期,加强重点监测和应对。对照门户网站更新维护责任划分表,根据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台账记录,对各部门提出门户网站绩效考核建议。对各部门子网站每月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估。
汇报反馈:每月形成月度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详细记录并统计各类问题,形成有关情况月报以及阅评报告,并根据网站使用新需求和围绕提高网站新鲜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当面进行工作汇报。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依据国家及省市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要求,以及采购单位要求,对区政务新媒体(长沙经开区)提供运维服务。
(1)内容保障:总体保障“长沙经开区”官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推文和有关栏目信息;组织各部门向官微投稿,并完成稿件的编辑、修改和发布工作;负责每天跟进重大会议活动,并及时编辑或转载发布有关信息;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做好专题系列稿件的策划、撰稿和发布工作;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信息。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条,确保全面符合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要求。
(2)日常监测:根据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以及其他平台检测情况完成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等处理工作;对所有发布的稿件(含自行发布和转载),逐篇进行核稿,确保稿件无误;在核稿中发现供稿单位错情,逐篇进行登记并形成有关台账;做好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每日测试个巡检工作,确保功能正常。
(3)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参考有关单位政务新媒体先进经验,实时优化微信栏目设置,优化视觉设计;做好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的H5格式解读文件制作;做好法定节假日园区专题特色海报设计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智能回复、官微矩阵等实用功能。
(4)活动策划:每年策划并落地不少于2次官微活动。
(5)其他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微信粉丝管理和互动回复等工作,确保互动功能正常;每日检查其他栏目功能和展示情况,功能异常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到位;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官方政务新媒体发布权限的进一步申请备案以及相关联络工作;将官微稿件分门别类向官网相关栏目转载发布。
3.安全与应急管理
区门户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数据安全为前提,定期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跨站脚本、CGI漏洞、表单破解等安全漏洞监测,以及网页挂马、网页篡改等各种安全事件监测;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漏洞补丁修复及服务器系统升级等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服务;制定备份计划,定期自动或手工对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系统应用、数据库、网页文件等数据进行备份;通过合理的网站应急预案,可以做到及时、准确处理网站故障,恢复网站的正常运行;确定应急目标与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分配职责,建立预测、报告、预警制度,编制应急响应(软件和硬件故障处理)规则和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并按承诺按《服务考核计分表》中的时限要求完成响应和问题整改。建立7×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
4.资源投入
(1)平台投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专业的运维监测平台作为补充,平台应当为正版授权、功能完善的软件。
(2)人员投入
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需配备驻场人员2名(1名负责政务新媒体撰稿及相关工作,1名负责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和其他工作),并与后台编辑、技术经理、技术实施工程师、美工设计、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二线支持团队,共同完成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工作。 驻场运维团队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派驻现场工作人员须经采购单位面试和同意。
二、相关标准:7.结算方式
①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②付款方式:运维服务总费用分四次支付。
A.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单位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B.合同期满1年,采购单位根据考核得分支付费用,基数为合同总价的25%,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础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础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C.合同期满2年,按照以上条款支付。
D.合同期满3年且验收合格,按照以上条款支付。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运维团队:采购单位仅为服务提供商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驻场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人身安全及就餐等均由服务提供商负责;驻场服务人员须与采购单位上班时间同步,并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合同期内,未经采购单位许可服务提供商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如不称职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更换。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须提供7×24小时采购单位运维服务,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3.响应时间: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一般情况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保密要求:服务提供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服务提供商在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中知悉的采购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及采购单位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及纪律,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网站和新媒体运维过程中数据和系统安全; 本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接触、知悉的秘密和采购单位确认的敏感资料、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守和保管,保证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途径披露, 保证未经采购单位书面授权不被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服务提供商获取到采购单位相关信息之日起至采购单位公开本项目相关保密资料之日止,服务提供商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服务提供商若违反保密义务,应向采购单位赔偿全部损失;驻场服务人员须与服务提供商、采购单位签署保密承诺书,离职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确保敏感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遵守脱密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5.项目验收要求:合同期三年内,服务提供商应于每年期满前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除首次申请付款外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服务提供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服务提供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服务提供商承担。
6.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周期:年度)
序号 | 分类 | 权重(分) | 指标定义及标准 | 计分办法 | 计分 |
1 | 事件 响应 | 20 |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响应时间≤15分钟; |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15分钟加扣1分。 | |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页面无法打开、栏目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响应时间≤15分钟; | |||||
2 | 事件 恢复 时间 | 20 |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恢复时间≤30分钟。 | 超过恢复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30分钟加扣1分。 | |
3 | 服务 质量及保障 | 20 | 1.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严重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 | 每发生一起扣5分; | |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 | 每发生一起扣5分; | ||||
3.由于供应商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数据丢失、舆情或安全事件; | 每发生一起扣5分; | ||||
4.出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服务态度不佳、违反考勤制度等情况的; | 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5.未按采购单位工作要求,提供合格驻场人员的。 | 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4 | 文档 管理 | 20 | 1.服务过程文档(含采购需求以及制度、规范中提及的各类工作日志、台账等)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 |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1分; | |
2.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 ||||
5 | 其他 要求 | 20 | 1.没有及时响应采购单位需求,未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和完成有关工作的。 | 每次扣2分。 | |
2.其他违反采购要求、招标响应要求以及有关承诺的。 | 视情况扣1-5分 | ||||
6 | 市对区绩效 考核 | X | 1.在长沙市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评估排名中,排名全市园区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 | 按名次依次加10分、加5分、不加不扣、扣10分、扣20分。 | |
2.在市对区政务新媒体评估中,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 评为不合格时扣20分。 | ||||
3.网站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年度网站创新成果案例奖的,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 每次加3分,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
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础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础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验收标准:合同期三年内,服务提供商应于每年期满前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除首次申请付款外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服务提供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服务提供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服务提供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和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及官微运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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