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除“四害”消杀公司招标公告

龙凤区除“四害”消杀公司招标公告

采 购 方 式┊竞争谈判

龙凤区除“四害”消杀公司选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单位:龙凤区爱卫办

二、项目编号:LZC2016-067

三、项目预算:RMB¥1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正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开户许可证等以上原件;

2.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且采购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及其验收资料原件至少于1份;

3.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在大庆市设置的办事处、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果是与大庆市委托的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及第三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正或副本原件)。

五、公告日期: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5日14时止。

六、开标时间:2016年7月25日14:30分(14时签到交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地点:龙凤区政府三楼会议室。

八、技术需求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及资格预审,符合招标文件条件人即可参与投标。参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2.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变更、答复等)。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4.采购单位勘察电话:******* 139*****366 182*****009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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