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业务平台维保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业务平台维保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业务平台维保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业务平台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CZB********
3.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
4.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吉林联通2016年业务平台维保服务,包括硬件、数据库、系统软件、网络、应用软件等维保服务,详见技术规范。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维保名称 标段预算(万元)(不含税)
标段1网络核心设备等硬件原厂维保26.5
标段2VPDN等5套平台应用软件及硬件原厂维保16.5
标段3短信互通网关等5套平台应用软件及硬件原厂维保56.5
标段4统一IVR平台应用软件及硬件原厂维保26.5
标段5CA机房监控、空调和门禁等系统原厂维保12
标段6综合网管应用系统原厂维保8
招标项目总预算约为146万元(不含税),每标段一家单位中标。
5.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6.服务期:自上次维保服务截止期至2017年6月30日。
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所需提供的服务。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提供在信网关、联通秘书、综合网管平台、存储备份系统、统一IVR平台维保和CA机房监控系统的原厂证明或原厂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务平台类维保服务合同)。
5、投标人须在长春本地设置常驻办事机构及备件仓库,或承诺在获得中标资格后15日内在长春市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及备件仓库。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不可泄露招标人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通信运营商年度服务质量评价不能为“差”或同等评价,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可影响招标人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7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与下午13:30至16:3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心系统的原厂证明或原厂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企业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30时,递交到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联通大厦407室。逾期送达及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联通大厦407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宋立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兴琪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许赫然,杨欣
联系电话:186*****588,186*****028
邮箱:shtxzb_jl@163.com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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