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0: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9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擎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擎鹏 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鹏宇 155*****588 |
项目概况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XMGL-********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LDXMGL-********;
2、项目名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3、项目概况: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包含基础开挖、打压桩基础、基础混凝土浇筑、钢架制作安装除锈防腐、防火、场地部分换填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容施工招标;
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1707号;
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将顺延工期);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9、预算金额:2,915,128.27元;
10、最高限价:2,915,128.27元;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q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DXMGL-********;
2、项目名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3、项目概况: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包含基础开挖、打压桩基础、基础混凝土浇筑、钢架制作安装除锈防腐、防火、场地部分换填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容施工招标;
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1707号;
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将顺延工期);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9、预算金额:2,915,128.27元;
10、最高限价:2,915,128.27元;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4投标企业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诚信证明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2.8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2.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以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具的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为准,养老保险以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具的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为准)
2.10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2.11投标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2.1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按照顺序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发到邮箱*********@qq.com进行报名,核查报名材料符合要求并成功缴纳文件费用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下发到各报名成功供应商;
3.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2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联系方式:王擎鹏
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联系人:王鹏宇
电话:155*****5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联系方式:王擎鹏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联系方式:王鹏宇 15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擎鹏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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