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冶蓝城A区1#楼、2#楼、3#楼、4#楼、10#楼、11#楼、12#楼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607-3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冶蓝城A区1#楼、2#楼、3#楼、4#楼、10#楼、11#楼、12#楼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冶新奥(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冶蓝城A区1#楼、2#楼、3#楼、4#楼、10#楼、11#楼、12#楼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东至凯旋路北路,南至北三环路,西至丙六街、北至现状路。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共55255.43平米,其中1#楼12735.88平米,2#楼14194.19平米,3#楼13073.18平米,4#楼12196.02平米,10#楼622.8平米,11#楼1038.5平米,12#楼1394.86平米,计划投资130042.79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9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至少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依据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电子投标光盘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冶新奥(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强
联系电话:189*****709
监督单位: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 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石堃
联系电话:157*****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