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公示
乐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室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文件,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民政部自2019年起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为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5.3万元(中省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蕾
联系方式:0833-*******
项目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项目实施接受市民政、审计、纪检组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2023年规范使用“福彩圆梦”助学金支持孤儿就学,按季度发放助学金2.17万元,资助3名孤儿就学,其中就读大专2人(1人于2023年7月毕业,助学金只发放1-6月两个季度),就读中专1人。
项目图片展示:
孤儿就读证明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乐山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乐市民政发〔2022〕66号)
标签: 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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