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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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GMG1TC-JL-2405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服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刷公司招标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倒公司招标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MG1TC-JL-2405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印制公司招标项日(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光大银行服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自筹,己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长春市。
22招标范围:物料、合同、文件等印刷制作及配送
2.3服务期:二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中标家数: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40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援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成立时向超过3年以上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木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胸网(http:/wccg即.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招标人燃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接受近5年内曾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但因服务满意度未达标准而提前解除合作的
企业。
39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2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
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
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社会保险数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
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
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国传至代理
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入、被授权人身份、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0531171)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
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明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6日13时30分,地点
为中国光大银行取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中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简宇华、王棚弹
联系电话:0431-80531171
2024年6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简字华、王萍
电话:0431-80531171
电子邮件:guoyijilin30163.con
招标人或其据标代强机构主要负青人(项目负责人),衡阁字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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