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档案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县档案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县档案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227号计划函,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档案局的委托,就其“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TXSZ 2016-07-15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县档案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档案整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供应商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

4、供应商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本项目的要求,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

5、供应商必须制定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和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方案。供应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6、供应商必须提供工作人员本人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

7、根据《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属地同级档案部门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③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④磋商邀请书第四条合格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申请人。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止上班时间8:00至11:30;14:30分至17:30(节假日除外)

获 取 地 点:随州市迎宾大道40号水郡世家五栋一单元3203室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即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15:00时;

地点: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迎宾大道40号水郡世家五栋一单元3203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县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菡

联 系 电 话:****-*******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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