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 海沧区2008年林相改造苗木一批 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一、 招标编号: 2008-HCXJ-HL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海沧区2008年林相改造苗木采购 三、 招标项目简况:本次采购项目为2008年海沧区林相改造工程所需的苗木采购,林相改造是环境改造项目的一项重要工程,根据山地造林山地陡峭、土质差、苗木水分供给大部分要靠自然降雨等实际,苗木必须适应山地种植的要求,主要分布在天竺山和蔡尖尾山,林相改造面积3659亩,苗木需求量约27万株,苗木供货时间为2月末至3月中旬。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投其中的树种。 四、 招标内容、数量:苗木一批(大致采购内容详见所附苗木采购清单,具体结算数量以施工所需实际的数量为准) 五、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两份,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苗木基地等营业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投标报名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标明投标人自有品种及数量的〈海沧林相改造工程苗目采购一览表〉(表格参照附件苗木采购表,投标人的自有苗木数量在表格的“备注”栏中注明);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考评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苗木的现场考察,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 七、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经营期限二年以上(含二年),无任何不良资产或不良信贷; 2、自有苗圃基地(有效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自有苗木单品种存量不少于本次招标所需数量的1.5倍。 4、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5、苗圃地苗木管理规范; 6、自有苗圃基地苗木长势良好,苗木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8、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9、良好的政府采购投标或供货纪录。 七、公告时间: 2008年 2月 15日至 2008年 2月22日; 八、 报名时间:2008年 2月 15日至 2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附楼2101室。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并提交以上要求提供证件资料,逾期报名或未提供相关资料者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九、 资格预审时间:2008年2月20日至 2008年2月22日 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2月 15日至 2008年2月22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 开标时间: 2008年 2月26日 15:30时(北京时间). 十二、 投标及开标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附楼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十三、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十四、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市商业银行银隆支行帐号:8751 0201 0900 7675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4日 附件备注: 1、〈海沧林相改造工程苗目采购一览表〉 2、投标报名承诺书 投标报名承诺书 致: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和名称) 招标项目及服务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相关报名文件资料两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相关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投标资格预审,履行投标报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已详细查阅全部招标公告相关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单位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接受参与报名但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投标。 4、我单位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的特殊性及紧迫性,我单位若能中标,我方完全有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供货,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二○○八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