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车辆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预算:******元(年租车报价+日租车合计×20车次)

  (备注:20车次为预估数据,以实际使用次数结算)

  项目期限:1年(2024年7月-2025年6月)

  1、 年租车

序号

车型

要求

数量

租赁方式

价格上限

备注

1

SUV汽车

越野车,自动波,能适应山路、泥洼地等复杂路段。车龄原则上不超过2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车况良好。

1辆

包年

*****元/年

车辆报价按照12个月租金整体报价,不含司机、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及租用期内违章罚款,供应商承担车辆保险费、保养费、非人为故障维修费等费用。

2

皮卡汽车

皮卡车,自动波,车斗空间大,有盖板,能适应山路、泥洼地等复杂路段。车龄原则上不超过3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4万公里,车况良好。

1辆

包年

*****元/年

  2、日租车

序号

车型

租赁方式

单位

价格上限

备注

1

SUV汽车

日租

580元/天

1.根据工作需要,机动租用。

2.报价费用不含司机、过路费、停车费及租用期内违章罚款,供应商承担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保养费、非人为故障维修费等费用。

3.车辆车况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 车辆日常在龙门县行政区域内使用,原则上不得超出惠州市行政区域。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

5座小轿车

日租

520元/天

合计

11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合法分支机构。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3、供应商应在龙门设有办事处,在接到紧急重要工作日租车辆需求后,1个小时内可作出响应交车使用。车辆移交使用后,如在使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报价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车辆信息情况等资料。

  四、其他要求

  (1)租赁车辆由服务方购置,其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服务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服务方保证其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并按规定进行了维护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服务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含交强险及商业险)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其中每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5)其他未列明事项,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五、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得分

价格

满足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价格高低依次递减10分。

60

车况

根据车辆配置、车况综合评分。

40

  六、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28日

  七、注意事项

  1.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完好后,送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办公室。

  2. 报价需完整,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车型报价。

  八、联系事项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98号

  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0752-*******

  监督举报电话:0752-*******

  邮箱:sthjfj@longmen.gov.cn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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