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GCGK202406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0000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银财谷新能源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期购置土地 3000 亩(实用土地 2150 亩,含平面工程如道路、场站、绿化、
定制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公用动力官网、厂区照明、场内信息系统及安防、各类站房):建筑
面积 1999000 平方米(含场站、场内信息系统及安防、各类站房)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具备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的能力,在业主的配合下,负责合规合法快速办理项目所有建
设手续,同时涵盖设计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资源
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项目收尾管理以及对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管理与协调(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现场管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
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
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室 文件费用: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GGCGK20240624
2、项目名称: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
最高限价: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1 信阳盛财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管理 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 项
目实际投资额的 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2 服务期限:自接招标人通知开始实施,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审计完成(预计 12
个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5.4 服务内容:第一期购置土地 3000 亩(实用土地 2150 亩,含平面工程如道路、场站、绿化、
定制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公用动力官网、厂区照明、场内信息系统及安防、各类站房):建筑
面积 1999000 平方米(含场站、场内信息系统及安防、各类站房)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具备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的能力,在业主的配合下,负责合规合法快速办理项目所有建
设手续,同时涵盖设计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资源
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项目收尾管理以及对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管理与协调(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5.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建设项目从工程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现场管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
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
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磋商文件及发售信息
1、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室
3、售价:文件费用: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
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
商资格要求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注:开标时提交一份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材料的
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29 号楼二单元 404 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
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
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阳银财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中都沁园小区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15538100357
2.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 1 号
联 系 人:王军辉
联系方式:19337681915
3.监督单位:信阳银财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175273951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银财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银财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中都沁园小区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15538100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 1 号
联 系 人: 王军辉
电 话: 19337681915
电子邮件: hndg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