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装修招标公告
实验室装修招标公告
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H-201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验室装修(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实验室装修
招 标 范 围 : 施工图范围,另有40㎡门房造价13.1万元
建 设 规 模:建筑面积约2755㎡的实验室装修(包括实验台、暖通、电气、装饰、污水处理等,详见施工图)
项目总投资:503.55万元(含门房)
工 期 要 求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药品实验室装修或疾控中心实验室装修或畜产品、水产品实验室装修等类似施工项目。
3.2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有限制投标期限的以限制期为准,无限制投标期限的,限制在两年内),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书为依据。
3.3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结果为准)。
3.4项目经理为建筑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5)拟派建造师证(见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联系方式;(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7)业绩证明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类似业绩中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验收备案证;(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9)企业开户行基本帐户;(10)2016年4月份至6月份社保证明。
注: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②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者拟派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参加报名;
③社保证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人员2016年4月份至6月份明细清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明细清单中必须包含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
④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 18日至2016年7月 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唐 杰
电 话:139*****72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良松
电 话:0716--*******
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16年7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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