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竞标
2.采购文件编号:NCZ2016-HW012#
项目预算与招标范围一标段预算控制额:教学及办公用家具101000元。
二标段预算控制额:计算机机房、教师用电脑及阅览室设备6482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系统集成资质(第二标段须具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口泉五一街2号,南郊区财政局西楼二层综合组),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企业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及授权书报名,经办人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等各项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以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质的电子版一份(缺一不可)。被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最多能报一个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9日上午8:40时。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开标时须出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原件)
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联系人:小高、小李
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18日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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