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部建设光伏和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部建设光伏和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观沙路以东,佑母塘路以北,岳华路以西,谷岳路麓山国际实验二小以南围合的区域。

2、项目范围:

2.1本项目在1#行政楼、4#教学楼、6#食堂及体育馆设置太阳能光伏利用学校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共安装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372块,装机容量为204.6KWp,采用30、70、80KW逆变器,具备防孤岛功能。

2.2本项目在5#教师宿舍、7#、8#男女生宿舍设置592套太阳能集热板及配套的空气源热泵机组、循环泵组及相应的管道、电缆、附件。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为30日历天

五、服务标准

1、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伤害或他人死亡等意 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4)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所有服务员工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6)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6)技术要求:提供完整的实用性的技术要求,包含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贮热水箱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管道(含保温)系统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水泵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阀门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热泵热水机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设备电系统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控制系统调试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系统调试运行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等。

(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9)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接管前,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主要设备的保管,且不得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的损坏,如发生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修复至原状、赔偿全部损失。成交供应商负责涉及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3、验收要求与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经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规定的合格标准;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1)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设备及相关材料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主要设备质保期应不少于2年。

5、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2)施工期间,消防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持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承包人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维护单位协调一致;

(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设施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6、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投标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经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规定的合格标准;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

1.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无息)。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及流程,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统一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为准,除采购项目施工费外,采购人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采购方不承担因市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供货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

(4)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7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5)最终结算价以以采购人审核的为准(增加工程量不超过合同价的1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合同价不得随意突破,项目最终结算价以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满足甲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一切不利因素,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清单漏项等任意原因导致费用增加,除采购人另行要求增加或变更外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要求

1.1工期为30日历天。

1.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为最低要求标准,投标人可优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但不得低于其标准。

1.3施工水电费、场内搬运、转运、垃圾清理、外运等为保障工程正常进行的各类措施各投标人结合清单与现场实际综合考虑自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结算时不作为变更项目。

1.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配套费等所有费用,且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准许及协调后续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中标单价均不调整。质量不合格或实际施工工程量比报价清单减少时,采购人有权按实相应减少结算款。

1.5工程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按流程进行审核确认。

1.6对于城建档案馆有资料归档要求的,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满足城建档案馆要求的资料并负责完成备案归档,费用自理。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热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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