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分系统(含特殊试验、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分系统(含特殊试验、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

全厂#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汽机、锅炉、电气、热工、化学等分系统(含特殊试验、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含环保岛BOT范围内的调试工作,此部分工作列出明细,单独报价),包括单体调试的配合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环保岛BOT施工范围划分详见附件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大南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特级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必须有8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调试业绩。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投标人应具备本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8、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有3台600MW超(超)临界机组及600MW以上机组的调试管理业绩,且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9、投标人至少须满足资格审查全部最低资格标准。

10、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四、资格预审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为:资格预审。参加的报名单位应按照本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详细且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预审要求及格式见《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预审文件,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供满足投标资格的施工业绩及证明材料,及在近3年内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说明。

(4)提供项目经理候选人简历。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6)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7)投标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

(9)具备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

(10)本工程不得分包。 

五、资格预审及报名时间

自2016年7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上午10:30-13:30,下午15:30-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请携带资格预审文件、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等(以上均为原件,同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相红强

联系电话:156*****555186*****17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 系 人:韩 燕、王 兰、吴飞翔

电话: ****-******* 159*****075 传真: ****-*******

附件:红星项目环保岛BOT系统接口原则

第一部分 脱硫系统接口原则

1. 脱硫部分所有系统、设备

(1)原烟道:由脱硫建设安装的原烟道与主机建设安装的烟道以连接点为界(引风机出口烟道挡板门为连接点,挡板门及其反法兰由BOT承包商负责,连接点及以后的烟道(包括连接点;即包括挡板门及其反法兰的安装,以下“包括连接点”未特别说明,均为此意)属于BOT承包范围。

净烟道:由脱硫建设安装的净烟道与主机建设安装的烟道以连接点为界(与烟囱接口为连接点),连接点以前的烟道(包括连接点)属于BOT承包范围。

(2)石灰石采购供应,包括石灰石自行购置、运输、储存和制备等环节均属于BOT承包范围。

(3)石膏外运及处置,包括石膏运输和储存、销售等环节均属于BOT承包范围。

(4)污泥外运及处置等环节均属于BOT承包范围。

2.烟囱由招标方负责。

3.工艺水、工业水以环保岛外2米为界,接口范围内环保岛侧的全部工艺水、工业水属于BOT承包范围。

4.生活上下水、工业废水、消防水、沟道、管架、支架:环保岛外2米为界,接口范围内环保岛侧的全部生活上下水、工业废水、消防水、沟道、管架、支架属于BOT承包范围。

脱硫废水:BOT承包商负责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地区相关环保规定,违规引起的环保责任及罚款全部由BOT承包商承担。

5.压缩空气:属于BOT承包范围

6.蒸汽:厂区内就近管道接入,详细位置待一联会确定,一联会确定接入点后,自接入点接至脱硫系统的全部管道、阀门、仪表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7.脱硫系统范围内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报验等相关事项属于BOT承包范围。

8.脱硫系统范围内特殊消防、普通消防报备验收等相关事项属于BOT承包范围。

9.脱硫系统BOT建筑工程范围

脱硫系统区域所有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地基处理、地下设施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10.电气部分

10.1 10kV电源:脱硫系统电源自电厂10kV厂用工作段引接,以10KV厂用开关柜出线端子为界,出线端子以下全部用电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含脱硫变、脱硫系统380V电源等)。

保安电源:脱硫系统保安电源自电厂保安段引接,以保安段开关柜出线端子为界,出线端子以下全部用保安电源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

直流电源:脱硫系统直流电源自电厂直流配电柜引接,以直流配电柜出线端子为界,出线端子以下全部直流电源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

10.2 通信:招标方负责考虑脱硫系统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所需交换机容量,通信系统界线以招标方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交换机为界,交换机出口后脱硫系统方向侧的全部通信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10.3 接地:脱硫系统范围内接地网由招标方负责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其与全厂接地网的可靠连接工作由BOT承包商负责。

10.4电缆:凡连接电缆两头的设备一端为BOT承包商供货,则该电缆就由BOT承包商供货设计。电缆分界线为招标方设备相应端子排。

11.脱硫系统控制部分BOT范围:

11.1 总的要求

脱硫岛范围内仪表、控制系统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11.2 接口要求

11.2.1分散控制系统

脱硫系统的BOT_DCS控制系统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11.2.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脱硫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其通讯接口界线为机组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盘端子处,控制盘端子引向脱硫系统侧的全部脱硫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11.2.3闭路电视系统

脱硫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其通讯接口界线为全厂闭路电视控制盘端子处,控制盘端子引向脱硫系统侧的全部脱硫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11.2.4安防、门禁系统

脱硫系统安防、门禁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其通讯接口界线在全厂在安防、门禁系统控制盘端子处,控制盘端子引向脱硫系统侧的全部脱硫系统安防、门禁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11.2.5 CEMS

脱硫系统CEMS的接口界线为环保部门侧的机柜端子排,环保部门侧的机柜端子排至脱硫系统侧的全部CEMS系统组件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12、脱硫分系统试运用水、煤、汽、电、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由BOT承包商负责。

第二部 分脱硝系统接口原则

烟气脱硝系统内的全部系统和设备(包括机械、电气、热控、废水等)、设施(脱硝钢架及基础)属于BOT承包范围。

具体范围如下:

1.机务部分

1.1烟道

从锅炉省煤器出口烟道(包括此接口处膨胀节、法兰、反法兰)至空预器入口前烟道(包括此接口处膨胀节、法兰、反法兰)属于BOT承包范围。

锅炉省煤器出口烟道至空预器入口前烟道范围内的SCR反应器内所有设备、脱硝催化剂、蒸汽吹灰器、声波吹灰器、氨的喷射系统、烟道膨胀节、支吊架、灰斗(若有)、保温、脱硝用稀释风机及其附属管道属于BOT承包范围。

1.2液氨转换为氨气的储存、制备、供应、喷射系统

氨区围墙内(含围墙)的所有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自氨区至SCR区氨气喷嘴之间的所有建安工程及设备属于BOT承包范围。

1.3工业水、生活上下水

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的工业水、生活上下水接口以相应区域外2米处为界,接口以内(含接口施工)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侧的工业水、生活上下水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1.4压缩空气

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等脱硝系统的压缩空气系统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SCR反应器区域需用的压缩空气接口为SCR反应器区域外2米,接口以内朝向SCR反应器侧的压缩空气系统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1.5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的蒸汽、消防水(含喷淋消防水和常规消防水)、暖通、综合管架接口以相应区域外2米处为界,接口以内(含接口施工)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侧的蒸汽、消防水(含喷淋消防水和常规消防水)、暖通、综合管架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脱硝系统的工艺管道与主机部分的连接,由BOT承包商按设计要求负责施工。

1.6平台、扶梯

氨区、SCR反应器本体区域所属的平台和扶梯属于BOT承包范围。

脱硝灰斗(若有)下仓泵检修平台、扶梯属于BOT承包范围。

1.7检修起吊设施

脱硝系统的设备和部件检修和维护用的全部固定式和移动式起吊设施及(含生根结构、轨道梁)属于BOT承包范围。

1.8废水

氨区内废水泵排放管架的排水管道由属于BOT承包范围。(含废水处理)

1.9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

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内的全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报验等相关事项属于BOT承包范围。

1.10特殊消防和消防

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内的全部特殊消防、普通消防报备验收等相关事项属于BOT承包范围。

1.11重大风险源

氨储罐和氨反应器作为重大风险源,涉及的报备报验等相关事项,以及需要采取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以及反恐设施和措施属于BOT承包范围。

2.电气部分

2.1 380V电源:SCR区电源自锅炉PC段引接,以锅炉PC段开关柜出线端子为界,出线端子以下全部用电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氨区电源自脱硫PC段引接,全部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

2.2通信:招标方负责考虑脱硝系统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所需交换机容量,通信系统界线以招标方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交换机为界,交换机出口后脱硫系统方向侧的全部通信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电缆:凡连接电缆两头的设备一端为BOT承包商供货,则该电缆就由BOT承包商供货设计。电缆分界线为招标方设备相应端子排。

接地:脱硝系统范围内接地网由招标方负责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其与全厂接地网的可靠连接工作由属于BOT承包范围。

3.热控部分

3.1 总的要求

脱硝岛范围内仪表、控制系统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3.2 接口要求

3.2.1分散控制系统

脱硝系统(包括SCR和氨区系统)的BOT_DCS控制系统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3.2.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脱硝系统(包括SCR和氨区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3.2.3闭路电视系统

脱硝系统(包括SCR和氨区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3.2.4安防、门禁系统

脱硝系统(包括SCR和氨区系统)安防、门禁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3.2.5 CEMS

CEMS的接口界线为环保部门侧的机柜端子排,环保部门侧的机柜端子排至脱硝系统(包括SCR和氨区系统)侧的全部CEMS系统组件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4.建筑范围

液氨储存、供应系统区域和SCR反应器区域的全部建构筑物属于BOT承包范围。

5.脱硝分系统试运用水、煤、汽、电、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由BOT承包商负责。

第三部分 除尘器接口原则

1.除尘器本体(前自进口烟箱法兰,后至出口烟箱法兰,下至灰斗法兰以及进出口烟箱和灰斗排灰口的反法兰、附件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成套范围内附属设备。

2.1 平台、走道、扶梯、扶手、测孔装置、除尘器顶部大屋盖防雨棚、雨排水管道、室内上下水道以及这些部件所需的支撑结构。(包括检修进出口楼梯、除灰设备检修平台及从进出烟箱上通往测点的平台扶梯)属于BOT承包范围。

本工程厂区雨水采用地面散排的方式。室内上下水道设计分界线为除尘区域外2米处为界,分界点向除尘器侧的部分属于BOT承包范围。

2.2 电源装置维修用起重单轨吊及使用、安装附件属于BOT承包范围。

2.3 保温项目包括除尘器本体(包括进、出口烟箱);灰斗及恒温箱;保温材料金属部分用压型钢板,防锈金属保护壳,厚度为≥0.75mm,颜色由业主确认。BOT承包商完成保温设计,保温材料的选型须征得业主的确认,BOT承包商提供保温设计文件和保温清单,保温用的附件(铁丝网、勾钉、外护板,紧固件不限于此等金属附件)由BOT承包商提供,保温材料属于BOT承包范围。钢筋混凝土基础上钢柱与电除尘器底部之间的保温封闭属于BOT承包范围。

2.4 钢支柱、钢结构属于BOT承包范围。

2.5 振打装置、加热器、除尘器进出口烟道内导流板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3.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属于BOT承包范围。

4.电气部分

电除尘变、电除尘PC柜、电除尘高、低压系统、控制与保护、电缆和电缆构筑物、电气设备布置等全部属于BOT承包范围。

4.1 BOT承包商从脱硫10kV段为每台炉提供电除尘变压器电源,业主不再提供任何动力电源。BOT承包商所提供的所有用电设备所需的电源(包括灰斗加热器、安全联锁箱、照明、检修等),通过BOT承包商自己提供的动力、控制柜自行分配解决。电除尘PC段每段还需预留招标方MCC馈线回路,具体容量待设计联络会确定。上述全部电气设施属于BOT承包范围。

4.2电缆接口如下:凡连接电缆两头的设备一端为BOT承包商供货,则该电缆就由BOT承包商供货设计。电缆分界线为招标方设备相应端子排。

4.3电除尘范围内所有照明系统、检修系统和电缆敷设(包括灯具、开关、导线、保护管、照明箱、插座、检修箱、电缆桥架、起吊设施安全滑线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4.4电除尘本体防雷由BOT承包商统一考虑。电除尘本体及本体上所有设备的接地属于BOT承包范围。

5.油漆

钢结构防锈底漆及面漆属于BOT承包范围。

6.建筑、结构部分

除尘器区域的全部建构筑物(包括除尘配电室)属于BOT承包范围。

7.热控部分

7.1 总的要求

负责除灰岛范围内仪表、控制系统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7.2 接口要求

7.2.1分散控制系统

电除尘(含除灰)分散控制系统DCS(包括干灰输送、灰库排气过滤、输灰压缩空气、输灰仪用压缩空气、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灰库气化风及灰库卸料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并应纳入BOT-DCS控制系统网络,将作为BOT-DCS的一个子系统,承诺采用与BOT-DCS选型一致。负责提供冗余以太网通信接口的软硬件(除灰岛系统的画面等)与无偿提供技术配合。保证BOT-DCS可以通过BOT-DCS控制系统LCD人机界面实现对除灰岛系统的运行监视和操作。

BOT承包商负责提供与主厂房DCS或辅网DCS系统的硬接线的接口设计,接口点在主厂房DCS或辅助车间DCS机柜的端子排上,与与主厂房DCS或辅网DCS系统的主要参数、跳闸以及保护连锁必须采用硬接线方式连接。具体数量以满足安全运行监视需要为前提。

7.2.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电除尘(含除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设置区域设置范围由BOT承包商提供,BOT承包商应负责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总电源、监视点的平台、电缆通道、机柜的布置位置等。

7.2.3闭路电视系统

电除尘(含除灰)闭路电视系统(包括工业电视电缆敷设,摄像头和云台的安装)属于BOT承包范围。监视区域设置范围由BOT承包商自行设计,BOT承包商自行考虑工业电视系统的总电源、监视点的平台、电缆通道、机柜的布置位置等。

7.2.4安防、门禁系统

电除尘(含除灰)的安防、门禁系统属于BOT承包范围。

7.2.5接地

电除尘(含除灰)分散控制系统及其他仪表的接地属于BOT承包范围。

7.2.6电缆及电缆敷设接口

只要有一端连接至除灰系统供货范围内设备的电缆,均属于除灰系统设计和供货范围。分界点在对侧控制柜接线端子下口(不含端子排)。

8.除尘分系统试运用水、煤、汽、电、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由BOT承包商负责。

第四部分 除灰(含输灰)系统BOT范围及接口原则

1.除灰(含输灰)系统BOT范围

1.1除灰(含输灰)系统(包括灰库运行管理)

1.2灰场运营管理(不含灰场建设及运灰道路建设)

1.3粉煤灰外运及处置

2.范围及接口划分原则

除灰(含输灰)系统的BOT范围如下:

2.1机械部分

提供完整的功能齐全的干灰正压浓相气力处理系统。并对所设计的系统、所提供的设备、管道、管道支吊架、阀门、附件及其功能和参数负有全部责任。系统范围分列如下:干灰输送系统、灰库排气过滤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含全厂空压机、储气罐等气源系统,BOT承包商为PC方提供仪用和厂用压缩空气接口,PC方负责接口至BOT外用户的管道采购、施工)、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系统、灰库气化风系统、除灰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含灰库排气过滤器脉冲反吹空气系统)、灰库卸料系统。

9台空压机及空气后处理属于BOT承包范围,BOT承包商需按下列短名单组织采购,并报招标人审核。

空压机: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康普艾压缩机有限公司、美国寿力

空气后处理:广东肇庆环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山立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汉粤、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所有环保岛的设备采购,BOT承包商需报送短名单至招标人审批后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招标人审批。

2.1.1干灰输送系统:从省煤器、脱硝灰斗和电除尘器灰斗出口法兰后至厂内灰库顶入口法兰后止的飞灰输送系统,包括各灰斗下的手动关断门(含反法兰采购、安装)、气动进出料阀门(含反法兰采购、安装)、连接短管、仓泵及支架、气力输灰管道、管道切换阀、膨胀节、仓泵排气平衡管道及阀门、系统防吹堵管道及阀门、配气组件、各类阀门、安装在设备本体上的仪表和测量元件及就地控制设备(含仓泵料位计、压力开关、压力表、管道切换阀气控箱、就地电磁阀箱等)。

2.1.2灰库排气过滤系统:包括库顶排气过滤器及排风机、真空压力释放阀的设计选型,并提供库顶排气过滤器及排风机、真空压力释放阀、灰库连接管道及阀门、平台扶梯及安装附件、灰库顶电动葫芦(带防雨设施)、起吊架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3除灰(含输灰)压缩空气系统:提供空压机房及各除灰区所需的输灰空气管道、阀门、配气组件阀门和管道、附件、表计等,管道支吊架属于BOT承包范围。

2.1.4仪用压缩空气系统:各除灰区所需的仪用空气管道、阀门、附件、表计等属于BOT承包范围,灰库区仪用储气罐包属于BOT承包范围。

2.1.5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系统:包括灰斗气化风机、灰斗电加热器及至2台炉除尘器灰斗各用气点间各类管道、阀门、组件等一切设备、辅机、组件、附件、管道、表计(含仪表阀门)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6灰库气化风系统:包括灰库气化风机、加热器、气化槽(板)及至3座灰库各用气点间各类管道、阀门、组件等一切设备、辅机、组件、附件、管道、表计(含仪表阀门)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7灰库卸料系统:

2.1.7.1从灰库卸料斗出口至湿式搅拌机设备出口范围内的完整系统的所有设备、阀门、落灰管、管件(方圆节、方方节等)和附件(包括设备本体及支架等)。干灰加湿水接口由招标人指定,接口至灰库的干灰加湿水系统(含接口)的采购、施工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7.2从灰库卸料斗出口至干灰散装机设备出口范围内的完整系统的所有设备、阀门、落灰管、管件(方圆节、方方节等)和附件(包括设备本体及支架等)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8平台、扶梯

除灰(含输灰)系统范围所有的平台和扶梯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9检修起吊设施

除灰(含输灰)系统范围内检修和维护用的全部固定式和移动式起吊设施及其生根结构、轨道梁等属于BOT承包范围。

2.1.10工艺水、工业水、生活上下水、工业废水、消防水接口以环保岛范围外2米处为界,接口范围内环保岛侧的全部工艺水、工业水、生活上下水、工业废水、消防水属于BOT承包范围。

2.1.11除灰(含输灰)系统范围内的所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报验等相关事项属于BOT承包范围。

2.2 电气部分

2.2.1 380V电源:由招标方相应PC段开关柜提供,具体容量及计算书由BOT承包商提供。

2.2.2通信: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利用招标方交换机,除灰(含输灰)系统设配线箱(行政通信及调度通信统一设置)。通信的分界点在招标方配线箱处,此配线箱以后(包括配线箱)的通信属于BOT承包范围。

2.2.3电缆:凡连接电缆两头的设备一端为BOT承包商供货,则该电缆就由BOT承包商供货设计。电缆分界线为招标方设备相应端子排。

2.2.4相应区域内的电缆桥架或电缆沟、照明、防雷接地等由BOT承包商负责。

2.3 热控部分

2.3.1 总的要求

负责除灰系统范围内仪表、控制系统的系统设计,并负责除灰系统范围内的所有控制系统、设备、材料和备品备件的供货,负责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用户培训等。

2.3.2 接口要求

2.3.2.1分散控制系统

除灰系统分散控制系统DCS(包括干灰输送、灰库排气过滤、除灰(含输灰)压缩空气、除灰(含输灰)仪用压缩空气、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灰库气化风及灰库卸料系统)由BOT承包商设计供货并纳入BOT-DCS控制系统网络,将作为BOT-DCS的一个子系统,承诺采用与BOT-DCS选型一致。负责提供冗余以太网通信接口的软硬件(除灰系统系统的画面等)与无偿提供技术配合。保证BOT-DCS可以通过BOT-DCS控制系统LCD人机界面实现对除灰系统系统的运行监视和操作。

负责提供与主厂房DCS或辅网DCS系统的硬接线的接口设计,接口点在主厂房DCS或辅助车间DCS机柜的端子排上,与与主厂房DCS或辅网DCS系统的主要参数、跳闸以及保护连锁必须采用硬接线方式连接。具体数量以满足安全运行监视需要为前提。

2.3.2.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除灰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由BOT承包商负责采购和安装。设置区域设置范围由除灰系统提供,除灰系统应负责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总电源、监视点的平台、电缆通道、机柜的布置位置等。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的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3.2.3闭路电视系统

除灰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由BOT承包商负责采购和安装(包括工业电视电缆敷设,摄像头和云台的安装)。监视区域设置范围由除灰系统提供,除灰系统应负责工业电视系统的总电源、监视点的平台、电缆通道、机柜的布置位置等。在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的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3.2.4安防、门禁系统

除灰系统安防、门禁系统由BOT承包商负责采购和安装。监视区域、门禁区域的设置范围由BOT承包商自行设计,除灰系统应负责安防、门禁系统的总电源、电缆通道、机柜的布置位置等。在安防、门禁系统系统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的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3.2.5 DCS机柜布置

除灰部分DCS机柜布置在除灰系统提供的除灰综合楼内的电子设备间、气化风机房、空压机室。

2.3.2.6 接地

除灰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及其他仪表的接地应接到系统内电气接地网上,不允许采用独立接地网,系统内电气接地网应与全厂电气接地网相连,为同一地网。

2.3.2.7电缆及电缆敷设接口

只要有一端连接至除灰系统供货范围内设备的电缆,均属于BOT承包商设计和供货范围。

2.4 设计

2.4.1. 除尘、除灰系统的全部设计由BOT承包商负责。

2.5 运营管理

2.5.1灰库的运行管理

2.5.2粉煤灰的外运及处置

2.5.3灰场运营管理:负责灰场运营管理(不含灰场建设)

3.除灰分系统试运用水、煤、汽、电、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由BOT承包商负责。

注:上述PC方即为招标人。

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及格式

一、资格预审须知

1.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综合能力、业绩和信誉、信用记录等要求。疆外企业必须完成进疆备案手续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审查要求

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审查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3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要求

4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公告要求

6
资质等级
符合公告要求

7
财务状况
符合公告要求

8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公告要求

9
信誉、信用记录
符合公告要求

10
项目经理
符合公告要求

11
其他要求
符合公告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他


经营范围


备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五、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2.近  3  年每年的财务情况

财务状况(单位)
近  3 年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申请人必须附 2013 年至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如2015年财务报表未审计,可提供2012至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需提供合同原件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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