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杉原木、松木、杉柴及马占相思一批招标公告
罚没杉原木、松木、杉柴及马占相思一批招标公告
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16-076D | ||||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阳春市财政局 | |||||
转让(委托)方 | 阳春市财政局 | |||||
标的名称 | 罚没杉原木、松木、杉柴及马占相思一批 | |||||
交易底价(万元) | 4.9734 | |||||
交易时间 | 2016年7月15日 10时0分 | |||||
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 2016 年 7月 15 日上午10:00至2016年8月1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期:2016年8月1日上午10:00开始。 | |||||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 若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标方,转让(委托)方将项目(标的)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 若公开征集产生不少于2个竞标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
若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时间 | 2016年7月15日 | |||||
项目(标的)概况 | 该标的为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没收的杉原木、松木、杉柴及马占相思,出材量杉原木20.0654 立方米、松木5.0365立方米、杉柴268条、马占相思161.43吨,现保存在阳春市春城镇三桥头林大旋木厂内。出材量杉原木20.0654立方米、松木5.0365立方米、杉柴268条、马占相思161.43吨,为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没收物品扣押时所检量的清单数,本次挂牌转让数量为杉原木20.0654立方米、松木5.0365立方米、杉柴268条、马占相思161.43吨。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8日 | |||||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4.9734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批杉原木、松木、杉柴及马占相思属于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没收物品,拍卖时捆绑拍卖,不分开招拍; 2、该标的物露天堆放,受天气影响,存在虫蛀腐烂变质现象,数量也有损耗,但本次转让以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没收物品扣押清单数量杉原木20.0654立方米、松木5.0365立方米、杉柴268条、马占相思161.43吨作为实际出仓数量,出仓时具体数量不再检量。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往踏勘并签署标的现状确认书方能报名参与竞价,意向受让方踏勘时应充分估算物品的数量、瑕疵、损耗等真实性所带来的风险,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及数量,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标的交割涉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仓储费(仓储费从2016年1月6日开始计算至出仓完毕,每月1500元)、清理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底价不包含上述费用; 4、中标方在本项目竞价结束后的第3个工作日~第5个工作日内应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杉原木20.0654立方米、松木5.0365立方米、杉柴268条、马占相思161.43吨计付总价款。待转让标的交接完毕,双方共同签署交接文件后,由交易双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受让产权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该通知,并确认中标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价款划转。如中标方未按如上规定时间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的,视同弃标,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予以没收; 5、本项目成交且中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中标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中标方须补足剩余交易价款。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成交总价款计算交易服务费,并由受让方独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 |||||
项目(标的)附件 | 《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 |||||
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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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16年7月28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 |||||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6年7月28日17时(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 |||||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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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16年7月28日 17时0分前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
备注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意向受让方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往踏勘并签署标的现状确认书方能报名参与竞价。联系人:李立东 ;联系电话: 130*****811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受让方。4、受让方必须在资产转让合同(本网站下载)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超期不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同弃标。 5、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的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自然、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7、其他要求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8、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电子竞价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项目竞价须知等其他文件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 |||||
相关资料下载 | 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 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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